| 关于建立长垣县对外开放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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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3 17:53 文章来源:长垣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建立长垣县对外开放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起重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长垣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将实行对外开放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每月8日以前召开全县对外开放工作例会,各乡(镇)、办事处,起重工业园区,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县直单位(以下通称 “各有关单位”)及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例会。县委书记或县长将在每季度末、半年和全年总结时出席例会,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汇报,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全县对外开放重点工作,促进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材料,材料内容包括本单位利用内、外资情况, 项目洽谈进度情况,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在每一次例会上,将对上月工作进度情况汇总排名进行通报,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具体总结汇报上月洽谈项目、签约项目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主抓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主抓领导必须为副书记),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保持与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及时将主管领导和专职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等报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有关单位和成员单位发布动态信息,宣传最新政策法规,通报各有关单位利用内外资及外经外贸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也要把本系统上级机关新的政策法规报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有关单位。
六、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抽调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各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招商引资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落实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每年年底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按照《长垣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八、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外开放的理论研究,着重抓对外开放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定期发布有关对外开放的最新动态信息,为我县对外开放工作营造良好的理论氛围,强力推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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